当前位置:首页>>百创新闻>>通知公告 >(重要)关于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按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3号令),为了加强对网站信息安全的管理,接公安机关通知,通过工信部备案的网站三十日内须在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beian.gov.cn)进行公安备案,之前已通过工信部备案的网站用户须前往平台备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公安备案,将会影响您的网站正常访问。

         请通过工信部网站备案的用户及时在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提交网站相关资料完成网站公安备案。



如何进行公安网站系统的备案?

一、    进入公安备案系统官网http://www.beian.gov.cn/  注册一个帐号,在注册的时候,若是未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直接输入0000  即可注册。

二、    登录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1、  开办主体管理:添加网站负责人主体,也就是你的各项资料,包括:身份证信息及正反面照片,手持身份证的照片手机号码、邮箱等。






2、   新办网站申请:请填写你的网站信息

填写要点:

? 网站开通时间,建议填写域名注册时间,(大概时间即可);

? 网络服务接入商: 点击 查询域名服务商,输入关键词进行查询,或选择“其他” 填写: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接入方式为租赁主机,不是阿里云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填写;

? 域名注册服务商:点击 查询域名服务商: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若无搜索结果,一般是阿里云,请直接填写信息(信息咨询域名注册商);

? 服务类型:录入完毕空间和域名信息后,需要选择服务类型,有几个选项需要注意,不然可能会导致不通过或审核变得复杂,请按照我们的范例进行勾选。






三、    网站负责人:请在负责人信息勾选 ? 同主体负责人信息 ,就可以不用再繁琐的输入了。

四、    阅读告知事项后,点击提交;备案提交成功后,请注意关注审核进度,登录系统查看公安部的审核结果。

五、备案通过审核后,请在“已备案网站”点击详情,下载备案号码,放置在网站首页的底部。

关于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备案通知



附一: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be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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